服务指南
借阅须知

一、文献借阅

(一)馆内实行免证阅览,请按需取阅文献,阅览后请放入还书箱,请勿自行归架。

(二)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,仅提供阅览的文献不可携带出馆,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可携带出馆,否则按偷窃处理。

(三)“一卡通”B级/C级/D级/E级、阅享证、少儿“一卡通”A级/B级、少儿阅享证借期28天,可在借期内续借3次,每次14天,外借当天即可办理续借。

“一卡通”优惠B级/C级、优待阅享证借期70天,可在借期内续借3次,每次14天,外借当天即可办理续借。

(四)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,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,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。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,由读者本人自负。

(五)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,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,并妥善保管外借凭条。

二、文献归还

(一)请按期归还文献,如滞还须缴纳滞还费。根据《<北京市图书馆条例>实施办法(修订)》规定,滞还费以公历日计算,0.2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30元/册;少儿文献0.1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20元/册。

(二)超期归还文献时,滞还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,透支上限为10元。

(三)读者证内有滞还文献或有未交纳滞还费大于等于10元时,将暂停读者证外借功能,可在本馆2-6层服务台交纳滞还费后恢复外借功能。

(四)请爱护文献,文献和设备损坏、遗失,将依据《北京市通州区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》处理,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。

(五)对于拒不交纳滞还费、赔偿金等费用者,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,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